经与市国资委属下国企咨询了解,天福路42号物业资产不属于市属国企资产;建议咨询人再与该项资产的承租方进行沟通,了解签订租赁合同的业主方,再进行下一步操作,咨询人对该咨询结果表示满意,市国资委后续也会继续跟进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