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更新换新的补贴力度:2024年12月31日前,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比之前提高1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比之前提高8000元。https://weibo.cn/sinaurl?u=https%3A%2F%2Fmp.weixin.qq.com%2Fs%2Fa-VQZws1kiUW6BX1YO-zwQ
(来自:中国侨都-江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