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开展深入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弄虚作假行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落地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监测设施设备合规使用、数据质量责任及禁止弄虚作假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落实监测数据质量责任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排污单位、监测设备厂商、监测机构实施或配合实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生态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受理举报的电子邮箱:jmhb@jiangmen.gov.cn;
(二)来信、来访举报:市生态环境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信访室。
四、有关说明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名称、具体行为描述等详细信息,有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请一并提供。
(二)我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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