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工〔2015〕335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江财工〔2016〕197号)要求,江门市本级(蓬江、江海区)2016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批)对列入2016年度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VOCs综合整治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现将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市环保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7年6月29日至7月6日(共7天)
联系电话:0750-3502036
E-mail:jmhbwkk@163.com
附件:江门市本级(蓬江、江海区)2016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批)安排情况表
附件
江门市本级(蓬江、江海区)2016年中央财政大气
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批)安排情况表
地区  | 
             类别  | 
             申请单位  | 
             项目名称  | 
            
市本级  | 
             泄露检测与修复项目(LDAR)  | 
             江门市谦信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江门市谦信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  | 
            
VOCs治理项目  | 
             江门市谦信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生产系统(含罐区)VOCs废气 整治项目  | 
            |
江门市蓬江区荣盛实业有限公司  | 
             喷漆废气处理项目  | 
            ||
江门市竞帆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 
             喷涂废气净化处理项目  | 
            ||
豪爵工业有限公司  | 
             涂装废气治理项目  | 
            ||
江门市豪爵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涂装废气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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