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墙纸生产迁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富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对广东富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墙纸生产迁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富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北三路15号12幢,建筑面积为8695.74平方米,公司年产墙纸700万米(约300万平方米)。主要设备有混合机1台、涂布机1台、八色印刷机1台、压花机1台、圆网印花机1台、六色印刷机1台、分卷机5台、热收缩机5台、废气天然气燃烧炉26套、研磨机1台、冷却塔2台。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编制了《广东富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墙纸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6]168号)批复。
(一)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各类风机以及泵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环保型设备,并适当采取减震、吸声、隔声、消声、墙体阻隔、围蔽建筑物等措施降低设备噪音的影响。
(二)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液、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已按要求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暂存,并与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废物(液)处理及工业服务合同;产生边角料、次品和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州三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丰检字(2018)第0104001号]表明: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2月24日至3月2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07
传 真:0750-3291701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