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江海区环境监测站日常运行需求,需采购视频监控等设备,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
一、项目采购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等日常运行设备的采购
2.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1000元。
二、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
设备 |
参数 |
单位 |
数 量 |
1 |
硬盘录像机 |
16路4盘位带POE供电 网络硬盘录像机 |
台 |
1 |
2 |
硬盘 |
监控专用(保存视频约90天) |
台 |
4 |
3 |
监控枪 |
400万像素日夜全彩高清监控摄像头 |
台 |
11 |
4 |
网线 |
超五类网线 |
组 |
1 |
5 |
辅助材料 |
胶粒、电工胶布、螺丝、HDMI线、VGA线、线槽、监控支架等 |
组 |
1 |
6 |
监视器 |
32寸监视器 |
台 |
1 |
7 |
HDMI传输器 |
网线延长器转rj45单高清网络传输信号放大100米 |
台 |
1 |
8 |
安装调试费 |
/ |
/ |
1 |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
2.货物属全新未经使用,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因成交供应商货物质量的原因,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已收合同款项,并予以采购人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赔偿。
3.供应商负责免费技术培训。
4.项目采购的货物保修1年,并提供技术咨询。
5.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江海区环境监测站南山路产业加速园内)。
四、项目验收
1.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对货物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供应商可派人参加。
2.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协议)规定;单证齐全,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发票和其它应当具有单证文件。
五、结算及其他要求
1.合同款项结算。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且全部采购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金额的100%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全部采购货物交付的,采购人不向成交供应商付款,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种类、数量、规格、质量和技术性能等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4.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全部采购货物交付的,每日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六、售后服务要求:
需要对采购的设备及零件进行安装调试。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货物。
2.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提供承诺书)
八、项目评审方法
由评审小组对各报价进行评审,推荐一名成交供应商。
九、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及真实性承诺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2.采购项目报价单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采购项目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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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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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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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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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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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采购公告的商务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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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单位 |
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的技术要求 |
是否存在偏离 |
说明(若有偏离,请详细说明) |
采购项目投报总价 |
¥ 元,大写( ) |
十、报价文件投报方式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于2019年11月25日下午5: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项目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jhhbj@foxmail.com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0-3861007
邮箱:jhhbj@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