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经现场检查,拟对江门市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8万套建设项目和广东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180万套扩建项目进行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一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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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4楼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邮编5290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8万套建设项目和广东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180万套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永兴街27号
建设单位:广东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门市东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8万套建设项目和广东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180万套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均为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永兴街27号。江门市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下称:江门丽光公司)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江门市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8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江门市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的批复》(江环建[2004]527号)文件对项目给予批复。该项目规模为年产摩托车配件8万套。江门丽光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经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更名为“广东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生产需求变化,广东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丽光公司)又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广东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18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海分局以《关于广东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环海[2009]102号)文件对项目给予批复。项目扩建后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注塑机24台,压铸机(含熔炉)8台,钻床42台,振光机24台,焊接流水线2条,喷涂流水线1条,组装流水线6条,柴油发电机(备用)4台,空压机2台。项目扩建后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2%。
广东丽光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组织完成以上两个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治理设施的自主验收,现向我局申请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扩建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电线边角料、冷却水沉淀池和水喷淋系统产生的沉渣和一般废包装。其中金属边角料自行回收重新压铸生产;电线边角料交有关部门综合利用;冷却水沉淀池和水喷淋系统产生的沉渣交由生产建筑材料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废包装和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及表面处理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地面均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危险废物统一在场内危险废物仓暂存,地面进行了防渗防漏处理。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广东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厅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