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美科长信表面技术(江门)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经现场检查,拟对优美科长信表面技术(江门)有限公司水相表面处理添加剂的调配分装扩建项目(下称:扩建项目)进行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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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4楼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90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优美科长信表面技术(江门)有限公司水相表面处理添加剂的调配分装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礼乐礼东二路73号
建设单位:优美科长信表面技术(江门)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优美科长信表面技术(江门)有限公司(下称:优长公司)水相表面处理添加剂的调配分装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礼乐礼东二路73号的长优实业机修车间(约360m2),于2017年1月22日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HPB170076)。原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在2017年5月4日以《关于优美科长信表面技术(江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环审[2017]71号)文件对项目给予批复。项目从事水相表面处理添加剂的调配分装(光亮剂5吨、补充剂25吨、开缸剂25吨、湿润剂5吨)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壁挂式搅拌机1台、移动式搅拌机1台、立式过滤泵2台、喷水枪3个、抽水泵1个、电动搬运车2个、电动推高车1台、装载容器桶5个、电子天平1台。项目已配套建设有环境保护治理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5%。
原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3日以《优美科长信表面技术(江门)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江环验[2017]22号)通过优长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于2017年5月11日向优长公司核发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07042017000045)。2017年6月,扩建项目开始动工建设,2018年3月建成投入试运行。2018年10月11日组织召开“优美科长信表面技术(江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完成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向我局申请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清擦药品纸巾或抹布和泄露药品地面初次清洗水、试剂包装物、容器等分别交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品仓库内暂存,地面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具备防风、防雨、防晒功能,并按类别贴有明显危险物标识。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优美科长信表面技术(江门)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9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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