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红杉经贸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红杉经贸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云沁路68号,主要从事铝合金阀体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简易阀体140万个、大卡阀10万个、马鞍阀50万个。项目已建成生产废气及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并已投入使用。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关于江门市红杉经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海环审[2017]42号)的要求。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铝合金熔融和压铸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烟气。金属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后,引至28m高空排放。
企业已按照环保相关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对该项目的生产废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同意通过验收。
(二)废水
项目工艺废水为生产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管网排入江海污水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江海污水厂集中处理。
企业已按照环保相关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对该项目的生活污水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同意通过验收。
(三)噪声
本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控制经营作业时间等噪声防治措施,经厂房墙壁、厂界围墙的阻挡消减、以及距离几何削减来防治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红杉经贸有限公司编制的《江门市红杉经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TT181120627CNR1)和江门市红杉经贸有限公司编制的《江门市红杉经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稳定,测定生产工况规模满足75%以上产能验收工况要求,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项目外排工艺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建二级标准。项目生产清洗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员工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项目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标准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日(4月10日至4月17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861096
传 真:38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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