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科辉模具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年产模胚1000套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江门市科辉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辉公司”)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6号2幢厂房(自编1-2),主要从事模胚项目生产,年产模胚1000套。该项目占地面积为800m2。项目主要设备有:平铣机1台、粗侧铣1台、磨床1台、精铣1台、钻床2台、数控加工机床4台、空压机1台。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海环审[2017]22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麻园河。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车间打磨期间产生的金属粉尘(颗粒物)。打磨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已按照环保相关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对该项目产生的废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工作报告,并通过自主验收。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乳化液和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等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厂房墙壁的阻挡消减后会有所减弱,通过合理布局和控制生产时间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中诺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NT2018040051)、江门市博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报告》和科辉公司编制的《江门市科辉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水、气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表明:
该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监测,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项目所在厂区边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天(1月9日至1月1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861389
传 真:3861006
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9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