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金冠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金冠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江门市江海区得发路83号第一栋厂房和第二栋厂房建设年产100万把压胶枪建设项目。该项目实际占地面积3465m2,建筑面积3465m2。年产100万把压胶枪。该项目于2017年取得《江门市金冠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把压胶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环审[2017]21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江门市金冠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把压胶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环审[2017]21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无重大变动。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只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经管网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
企业已按照环保相关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对该项目的生产废水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经专家同意通过验收。
(二)废气
废气产生主要源于自动切割机内切割位置除进管和出管方位外,其余方位设置围蔽,切割位置下方设置集尘斗,切割产生的金属颗粒物密度较大,在重力的作用下基本沉降至集尘斗内。
企业已按照环保相关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对该项目的生产废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经专家同意通过验收。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加强对设备维护以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来降低机械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外界的影响,防止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金属屑及不合格产品。金属屑及不合格产品和锯切工序沉降的金属粉尘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理。
2、生活垃圾: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3、本建设项目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和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门市金冠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广东华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江门市金冠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把压胶枪建设项目监测报告》(GDHL(验)20180814B94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达75%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经管网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
2、废气
厂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
3、噪声
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4个测点的测值均,项目各测点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项目运行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日(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3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861096
传真:3861006
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7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