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炐铝铝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炐铝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江门市江海区金溪三路11号,项目建设用地为516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铝制品5000吨生产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铝棒加热炉4台、挤压机4台、模具加热炉4台、冷床4台、时效炉2台、锯台7台等。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于2017年12月19日取得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江门市炐铝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制品6000t/a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环审[2017]41号)。
项目主题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4月竣工。江门市炐铝铝业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对该公司污染源进行检测,并出具了《江门市炐铝铝业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CNT201807002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符合达75%以上,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燃烧废气,无组织废气为切割粉尘。
(1)该项目燃烧废气主要来源于时效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3米高烟囱排放。铝棒加热炉热能密闭循环使用,无废气排放。
(2)该项目切割产生粉尘主要来源于锯台切割工序,建设单位设置2台移动式烟尘处理器对切割时产生的粉尘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尾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企业已按照环保相关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对该项目的生产废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并经专家同意通过验收。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办公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实行雨雾分流排水机制,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企业已按照环保相关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对该项目的生产废水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并经专家同意通过验收。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墙壁的阻挡消减后会有所减弱,通过合理布局和控制生产时间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铝制品废料,废机油交由第三方危废公司处理,铝制品废料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该项目已落实危险废物储存仓库“三防”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博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江门市炐铝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BR2001807005]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该项目有组织外排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燃煤锅炉标准的教严者的要求,切割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生活废水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市政管网通达后,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并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海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污江海污水处理厂;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已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置,防治造成二次污染。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日(12月13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861096
传 真:3861006
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12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