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的申请,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已组织对该局的江门110千伏永康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110千伏永康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滘头片区,本期扩建63MVA主变压器1台,110千伏出线0回,10千伏出线12回,扩建主变10千伏侧安装2组兆乏并联电容器,站内原有2组主变10千伏侧各新增1组5兆乏并联电容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环辐[2016]35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扩建工程项目不产生废气。项目产生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站内绿化,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原厂或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噪声:该项目的厂界噪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的昼间和夜间限值要求。
(二)固废:项目产生的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原厂或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项目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天(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861389
传 真:3861006
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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