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江海三路7号,主要从事烧碱、盐酸、次氯酸钠、AC发泡剂、氯化石蜡、环己胺等的生产。6t/h燃天然气锅炉为该公司的技改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4月10日取得《江门市广悦电话有限公司6t/h燃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海环审[2018]17号)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门市广悦电话有限公司6t/h燃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海环审[2018]17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无重大变动。
(一)应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持续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二)该项目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该技改项目锅炉废水为清静下水,无其他生产废水排放。
(三)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燃天然气锅炉,主要污染物有SO2、NOX、烟尘、烟气黑度等,燃烧废气通过有效收集后,经约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两者中较严者要求。
(四)该项目厂区采用低噪设备和有效的减震、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根据《江门市广悦电话有限公司6t/h燃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海环审[2018]17号)及《报告表》核算,该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1.347吨/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恒畅环保节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6t/h燃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广东恒畅环保节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检测报告》(HC[2018-07]020Y号)和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编制的《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6t/h燃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各产品生产能力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满足75%以上的验收监测工况要求。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生产废气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两者中较严者要求。项目对应厂界的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日(11月23日至11月2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861096
传 真:3861006
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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