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康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海环听告字﹝2018﹞19号】、【江海环听告字﹝2018﹞20号】、【江海环听告字﹝2018﹞31号】不服,于2018年6月21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市康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案由:江门市康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被江门市江海区区环境保护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9:30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会议室(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4楼)
申请旁听时间:2018年7月5日至7月9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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