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火电及热电联供企业公开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街道 |
主要控制污染物 |
工作要求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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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控制污染物浓度标准 |
整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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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 |
江南 |
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 |
氮氧化物≤50mg/m3、二氧化硫≤35mg/m3、 烟尘≤10mg/m3。 |
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督查通知书》(江府督[2018]1号)要求,2018 年年底前关停并拆除烟囱。关停前加强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及总量“双达标”。 |
按计划今年年底前关停并拆除烟囱。已加强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达标。 |
附表2:玻璃制造企业公开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街道 |
主要控制污染物 |
工作要求 |
完成情况 |
|
主要控制污染物浓度标准 |
整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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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义环保特种玻璃(江门)有限公司 |
外海 |
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 |
氮氧化物≤700mg/m3二氧化硫≤400mg/m3烟尘≤50mg/m3 |
1、按照我市铁腕推进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淘汰的工作部署,启动搬迁计划; 2、在停产搬迁前,(1)须压产30%,并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及总量“双达标”;(2)严格按国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执行,二氧化硫核准的排放总量相较于原环评文件许可的总量要求削减约8%,氮氧化物总量削减约 70%。 |
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达标。 |
2 |
江门高新华众玻璃有限公司 |
外海 |
1、按照我市铁腕推进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淘汰的工作部署,实施停产搬迁; 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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