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宝爵油箱制造有限公司第一车间的申请,江门市江海区环保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摩托车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江门市宝爵油箱制造有限公司第一车间摩托车配件生产项目位于江门市江海区高新西路99号壹号车间(高新区41号地),项目占地面积约13333平方米。主要从事摩托车配件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摩托车油箱50万只(其中20万只发外加工,不需喷漆)。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油箱前处理设备1台、油箱喷漆线1条。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环建[2005]167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二级混凝+活性炭过滤”)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排到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江海污水厂。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前处理沉渣、漆渣、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江站(项目)字2017第BB06018号]表明:
(一)废水: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水内含污染物中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石油类、磷酸盐、总锌等监测因子浓度值及日均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广东省《电镀水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现有项目(珠三角)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较严者的要求。
(二)噪声:噪声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厂界噪声均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三)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前处理沉渣、漆渣、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12月6日至12月1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861006
传 真:3861006
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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