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2 新闻来源: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份潭江流域“河长制”水质情况
根据《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评价办法(试行)》,我市每月对潭江流域河长考核断面、段长考核断面开展水质监测,从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按照年度或季度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化幅度进行排名并实施考核。现将2017年7月份水质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因新会区紫水河进行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故紫水河不参与本月考核,其余17个“河长”断面按照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变化情况分析。2017年7月,9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占52.9%),水质改善前三是蓬江区天沙河、鹤山市民族河、江海区马鬃沙河;8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恶化(占47.1%),水质恶化后三名是新会区会城河、江海区北头咀支渠、新会区民族河。
二、因新会区紫水河会城段进行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故紫水河会城段不参与此次考核,其余30个“段长”断面按照水质变化情况分析。2017年7月,19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占63.3%),水质改善前三是江海区麻园河滘头段、鹤山市民族河鹤城段、开平市镇海水苍城段;11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恶化(占36.7%),水质恶化后三名是新会区会城河会城段、台山市台城河四九段、江海区北头咀支渠。
附表:1、2017年7月份“河长”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2、2017年7月份“段长”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 附表1 |
2017年7月“河长”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序号 |
行政 区域 |
河流名称 |
考核断面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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