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鼎泰铝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年产6063型铝棒7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江门市鼎泰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荣盛路南侧地块丰盛村工业区内厂房自编A01,主要从事铝制品、、铝棒生产制造,以不含油污的纯铝边角料、A999铝锭为主要原料,年产6063型铝棒7000吨。该项目厂房占地面积为41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180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5吨铝熔炉(燃料:管道燃气)1台,750立方米循环水池1个,100立方米冷却塔1台。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环审[2016]132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配套建设有一套2吨/日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为: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废水调节池→SBR反应池→砂碳过滤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15吨铝熔炉产生的废气,配套建设有一套静电除尘+水喷淋+活性炭净化处理装置,废气经过收集处理后至20米高的排气口排放;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炼炉渣、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江站(项目)字2016第BB12021]及其补充报告[江站(项目)字2016年第BB12021-1号]表明:
(一)废水:该公司生活废水经过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废水内含污染物PH,CODCr、氨氮、BOD5、动植物油和悬浮物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该公司燃天然气熔炼炉产生的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污染物中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评价标准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排放限值较严者的要求。
(三)噪声:该项目的厂界噪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昼间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炼炉渣、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天(9月14日至9月20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6号,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861389
传 真:3861006
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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