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潭江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区潭江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实现潭江流域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目标,根据《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评价办法(试行)》,我市对实施第二年潭江流域河长制(2016年7月-2017年6月)潭江流域18个河长考核断面按照年度水质综合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化幅度进行排名,并按排名进行考核。
河长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江海区河长考核断面“北头咀支渠”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从第一年度(2015年7月-2016年6月)的2.40下降至第二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1.65,下降幅度31.25%,列居全市18个考核断面第一,水质改善显著。蓬江区河长考核断面“天沙河”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从第一年度的6.01下降至第二年度的4.45,下降幅度25.96%,列居全市18个考核断面第二,水质改善明显。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江府办函【2015】12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江海区北头咀支渠河长(汤惠红)、段长(邓群标)和蓬江区天沙河河长(李欣立)、段长(张怀业、庄伟雄、梅伟豪、林建中)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本年度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中对北头咀支渠和天沙河整治工作给予奖励。
希望江海区政府、蓬江区政府再接再厉,继续深入推行河长制,强化长效管理措施,促进北头咀支渠和天沙河水质持续改善。
附表:1、潭江流域“河长制”第二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江海区北头咀支渠、蓬江区天沙河“河长”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2、潭江流域“河长制”第二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江海区北头咀支渠、蓬江区天沙河“段长”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江门市潭江流域水环境综合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附表1
潭江流域“河长制”第二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江海区北头咀支渠、蓬江区天沙河“河长”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行政 区域 |
河段 名称 |
考核 断面 |
河长 |
污染指数 |
水质变化情况 |
|
第二年度 (2016年7月-2017年6月) |
第一年度(2015年7月-2016年6月) |
|||||
江海区 |
北头咀支渠 |
南冲水闸 |
汤惠红 |
1.65 |
2.4 |
-31.25% |
蓬江区 |
天沙河 |
白石、江咀 |
李欣立 |
4.45 |
6.01 |
-25.96% |
按照《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评价办法(办法)》,水质变化情况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改善幅度,负值为水质改善,数值越小则改善程度越大;正值为水质恶化,数值越大则恶化程度越大
附表2
潭江流域“河长制”第二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江海区北头咀支渠、蓬江区天沙河“段长”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行政 区域 |
河段 名称 |
考核 断面 |
段长 |
污染指数 |
水质变化情况 |
|
第二年度 (2016年7月-2017年6月) |
第一年度(2015年7月-2016年6月) |
|||||
江海区 |
北头咀支渠 |
南冲水闸 |
邓群标 |
1.65 |
2.40 |
-31.25% |
蓬江区 |
天沙河环市段 |
白石 |
张怀业 |
3.68 |
5.54 |
-33.57% |
蓬江区 |
天沙河白沙段 |
江咀 |
庄伟雄 |
5.25 |
6.49 |
-19.11% |
蓬江区 |
天沙河杜阮段 |
贯溪 |
梅伟豪 |
6.7 |
7.39 |
-9.34% |
蓬江区 |
天沙河棠下段 |
江沙收费站 |
林建中 |
4.27 |
4.64 |
-7.97% |
按照《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评价办法(办法)》,水质变化情况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改善幅度,负值为水质改善,数值越小则改善程度越大;正值为水质恶化,数值越大则恶化程度越大.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