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7年3月份江门市区优良天数比例为96.8%,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2%,无中度、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气。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9.7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下降9.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3%;PM10平均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2%;S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NO2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0%;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6毫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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