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7年1月份江门市区优良天数比例为80.6%,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2.9%,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6.5%,无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气。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下降16.2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上升9.7个百分点,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上升6.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3.3%;PM10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3%;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NO2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5%;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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