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江市监处罚〔2026〕7号 |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有限公司销售伪造产地的小青柑茶叶案 |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 |
谭** |
当事人将非新会生产的小青柑茶叶以标有“特产·新会”“小青柑”字样的包装箱包装销售,以及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5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645元,没收涉案小青柑茶叶共785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警告。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及违法所得。 |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