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姓名:植才宁
证件类型及号码:441***********4852
住所(地址): 广东省恩平市恩城镇六合村九巷18号(户籍地址:广东省怀集县马宁镇塘岗村委会植屋队0251号)
因你违反关于禁渔期的规定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于2025年9月4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江(恩平)海综罚决〔2025〕2号), 已于2025年9月4日通过直接送达你。你于2025年9月4日申请分期缴纳罚款,同日,本单位同意你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并向你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粤江(恩平)海综分缴〔2025〕2号),要求你于2026年9月4日前,共分三期缴纳款肆仟元(4000元)完毕。截至2026年9月30日,你已缴纳罚款壹仟元(1000元),但逾期未缴纳罚款叁仟元(3000元),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陈浩权
联系电话: 0750-7176922
单位地址: 恩平市恩城街道办锦塔路7号
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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