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机械租赁采购。
(二)采购人: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三)机械租赁预算金额:约12万元(费用包括税费、运输费、拖车费,具体以实际结算)
二、采购需求:
(一)主要采购租赁60型挖掘机及7立方米以上自卸运输车,租赁的机械用于鹤山市国省道公路沿线水沟清理,包含G325、S272、S270、S273线,运输车跟随挖掘机清运水沟垃圾,报价商须按采购人每次约定的时间将要求的机械(配备熟练司机)派遣至指定地点。
(二)合同期限:签订机械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合同价格:
1.按照风险共担原则,中选单位所投报价格为固定合同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报价商所投报价应包含各项税费、运输费、拖车费。
3.本次采购数量不定,只定单价,以中选单价和总金额不超12万元控制,需方分多次采购。
4.采购人需求机械租赁品目见下表。
三、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机械出租营业资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报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报价单(附件1)及附件2所要求的材料等,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封面加盖骑缝章且注明询价函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1: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机械租赁采购报价单
(三)报价材料提交地点: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1楼
生产部。
(四)报价方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邮寄。
五、中选租赁商的确定
(一)采购方将按照附件2评分标准综合考虑租赁商的报价、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业绩进行选取。
附件2: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机械租赁采购评分标准
六、对本次报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11270
特此公告。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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