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江门市甘化厂一期保护修缮项目  | 
         
         
          申报单位  | 
          江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江门北街西江畔粤海滨江艺术公园南侧(原甘化厂制糖车间及仓库地块)  | 
          建设期限  | 
          2023年-2025年  | 
         
         
          总投资  | 
          5936.37万元  | 
          资金来源  | 
          省文化补短板专项资金、2019年“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增值税奖补资金,其余由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安排  | 
         
         
          项目建设 目标及功能  | 
          对项目内既有建筑及构筑物进行结构加固及外立面修缮,消除建筑安全隐患,还原历史建筑面貌,使其符合现行相关的国家标准。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项目现存建筑总面积约13878 ㎡,对制糖车间及传输带、制糖分厂仓库(含包装车间)的基础、外立面、梁板柱、门窗、屋顶等结构进行加固、补强、修缮、更新,吊车及铁轨翻新,以及室外部分配套工程等。  | 
         
         
          审批科室  | 
          社会发展与农村经济科  | 
          联系电话  | 
          3276631  | 
         
         
          电子邮箱  | 
          jmsfgjshfzyncjjk@jiangmen.gov.cn  | 
          传真号码  | 
          3307581  | 
         
         
          邮政地址  | 
          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政府大院江门市发展改革局  | 
         
        
       
       1、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2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提出;对项目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3、以上应填写《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