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工〔2016〕55号
        
        各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本次贴息项目为2014年4月29日国家颁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成品油质量升级计划》中及以后实施的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中央企业直接将申请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能源局,同时,按属地化原则提供财政部驻广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审核结论。
        
        
         
         
         (二)地方企业项目,请在每年3月15日前,将申请和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三、其他事项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反馈。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5月13日
        
        
         
         
         (联系人:江门市财政局 工贸发展科 范志平 3501961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交通能源科 罗五方 3276621)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交通能源科 罗五方 32766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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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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